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岷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现将《关于印发岷县服务业企业倍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岷发改发〔2025〕46号)文件部分条款内容修订如下:
修改内容:
将“重点扶持实力强、信誉度高的家政服务企业,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修改为:
“争取发展一批实力强、信誉度高的家政服务企业”
文件修改后继续有效。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