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全县2025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集中评估,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原则
公平竞争定期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评估范围
岷县2025年制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者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起草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情况。
三、评估内容
(一)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如违反标准,提出调整建议;
(二)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符合适用例外规定,如不符合,提出调整建议;
(三)政策措施出台后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是否产生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如产生,提出调整建议;
(四)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况对政策措施实施的影响;
(五)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六)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
(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经验做法等,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工作质量以及学习培训宣传等;
(八)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对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等;
(九)其他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的内容。
四、评估方式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商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事项进行评估。
五、评估结果
经评估,我县2025年现行有效的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文件,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暂未发现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