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黄河流域水电站综合评估的审定意见》(甘水电整治办〔202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分类整改落实和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甘水电整治办〔2023〕2号)以及《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岷县水电站生态环境整治“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岷政办发〔2023〕35号)要求,我局组织县发改局、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县工信局等部门对列入我县整改类水电站的刘家浪水电站、鹿峰水电站、祥云二号水电站进行了审核。目前,我县刘家浪、鹿峰、祥云二号3座水电站已按照“一站一策”方案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符合整改类水电站要求。
现对刘家浪、鹿峰、祥云二号3座水电站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932-7727254
附件:整改完成情况
岷县水务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整改完成情况
电站名称 |
岷县刘家浪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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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一策”整改内容 |
自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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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竣工验收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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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缺少生态流量公示牌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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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水闸和前池启闭设备缺乏维护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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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坝前河道有轻微淤积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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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厂房内墙皮脱落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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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站无铭牌标识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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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名称 |
岷县鹿峰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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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一策”整改内容 |
自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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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少生态流量公示牌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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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名称 |
岷县祥云二号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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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一策”整改内容 |
自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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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少生态流量公示牌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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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2024年7月完成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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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升压站围墙无栏门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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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公示牌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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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厂区内、外墙有墙皮脱落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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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厂房内未设置警示线或警示标志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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